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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程序

2017-09-08 09:27:46


 按《神木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神木市博物馆性质和任务,藏品征集主要范围,藏品征集程序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藏品入藏标准
    藏品必须具有历史的或科学的或艺术的价值。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藏品应是其所属年代的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成就等方面的见证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二、藏品征集主要范围: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出土的文物;
  (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构件、石刻、壁画;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六)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生物化石和现代动植物标本、具有代表性的矿物标本;
  (七)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实物;
  (八)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能反映和代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见证物;
  (九)其它有必要征集的物品。

三、入藏程序
(一)藏品接收
藏品入馆后,由保管部部填写《神木市博物馆藏品入馆登记账》,记录藏品名称、时代、种类、出土地、金额、尺寸、重量、完残程度等信息。
(二)藏品鉴定
入馆的藏品,必须经过鉴定后再决定是否入藏,确定入藏的藏品由保管部填写馆藏文物鉴定登记表,记录名称、时代、种类、出土地、金额、尺寸、重量、完残程度、鉴定情况等信息。
(三)建立文物档案
  1、按顺序给藏品填写总登记号,将藏品信息填入藏品总登记账。
  2、建立藏品分类账。
  3、填写《神木市博物馆藏品档案》
(四)文物正式入库
  1、向藏品保管员移交藏品实物及藏品账薄和藏品档案
  2、藏品保管员按照要求对藏品进行分类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