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04:12:13
神木市博物馆监事会认真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管理办法》、《神木市博物馆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利,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历次博物馆理事会现场会议,对理事会的决策决议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监事会成立以来,共召开监事会议5次。具体情况为:
1.博物馆第一次监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一是联合审议了《神木市博物馆理事会章程》,并进行网站公布。
2.博物馆第二次监事会议于2018年11月16召开,博物馆3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博物馆章程》规定人数。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神木市博物馆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事项,并在网站公布。
3.博物馆第三次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博物馆3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博物馆章程》规定人数。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志愿者培训及招募,提升工作人员安全防范能力及其他事项。
4.博物馆第三次监事会议于2020年11月28日召开,博物馆3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博物馆章程》规定人数。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博物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博物馆定极评估工作总结交流会议。
4.博物馆第三次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博物馆3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博物馆章程》规定人数。会议主要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警、馆协作机制建设工作。
一、检查博物馆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博物馆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博物馆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各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应博物馆的财务状况,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博物馆的日常运营进行了督查,认为博物馆管理阶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理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未发现损害博物馆利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