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服务 > 公告法规
公告法规
神木市公共文化活动中心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03-14 10:27:13

2022年,我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业务部门和主管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全面发挥“一个中心、两个阵地”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为提高神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起到积极的作用。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一、党建工作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巩固“扫黑除恶”工作,坚持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全盘工作,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2.积极主动配合落实市直工委、主管局党委抓好基础党建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三类五星”评定党员、党员履诺践诺制度,创新“党员主题日”活动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

3.狠抓创文工作,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加强创文宣传,营造两馆良好创文氛围,常态化开展“我们的节日、文化惠民展览、移动博物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业务工作

1.做好博物馆和展览馆的免费开放和团队以及政务接待免费讲解工作,充分发挥自身公共文化服务职能,让两馆成为展示神木的重要窗口。

2.进一步加强与陕西历史博物馆的合作关系,针对我馆青铜器出现“粉状锈”病害现象的文物进行科学的养护与修复,并逐步开展我馆其他馆藏残破文物以及锈蚀严重文物的修复、养护工作。

3.全面做好博物馆馆藏文物的藏品档案建设工作。

4.完成2022年日常征集社会流散文物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努力完成400余件青铜镜专项文物征集工作,以增加和丰富馆藏文物数量。

5.开展博物馆馆藏藏品的研究工作,根据神木市特有的杨家将文化、匈奴文化、汉画像石等文化作为课题,进行科学、系统的研究,逐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为深入挖掘神木市地域历史文化和宣传教育工作奠定结实的基础。

6.完成民办博物馆资料收集、台账建立以及相关指导监督工作。

7.在馆内开展两次干部职工专业技能培训,并争取外出培训机会输送业务骨干外出提升学习。

8.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围绕2022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博物馆的力量”、“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要节庆日以及传统节日,筹划2-3次弘扬传统文化、彰显地域特色的临时展览并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

9.探索性地开展文物借展、文物外出展览以及社区“博物馆之家”文化交流活动。

10.完成个别展厅展柜部分文物的调整展陈工作。

11.举办文博讲解员比赛和第四届小小讲解员比赛。

12.持续深度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开展“传播神木文化讲好神木故事”移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系列活动。探索开发更丰富的“社团课”“周末欢乐大课堂”体验活动,让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活起来。

13.争取跨界指导合作,深入挖掘神木文化元素,开发设计、制作丰富多彩的文化创意产品。

14.完成馆内水暖电基础设施和多媒体运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三、宣传信息工作

1.推进落实“文化+”“旅游+”项目,不断推动博物馆、展览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

2.不断地对博物馆官方网站和中心微信平台内容、模块进行完善更新。

3.持续报道中心参观活动,扩大博物馆和展览馆的影响力。

四、安全工作

1.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博物馆、展览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安全工作重于一切,培养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热情服务、文明执勤、作风顽强、保障有力的保安队伍。

3.各项安全工作精细化、指标化管理,再创文物安全年。

五、其它工作

完成主管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