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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活动
神木市博物馆志愿者简章

2017-09-11 12:18:25

为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文化知识,我馆在现有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为了壮大志愿者队伍,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欢迎广大热心公益事业和博物馆事业的各界人士踊跃报名。作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及博物馆事业的您也一定希望能够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为神木市博物馆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愿意为从事志愿工作的您,搭建展示自我、服务社会的工作平台。有意参加的朋友请注意以下信息:
一、报名须知
   1、志愿者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博物馆事业,态度端正,工作积极。
   2、无偿自愿提供志愿者服务,遵守博物馆各项规章制度,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周至少服务一次。
   3、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中国历史文化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外观朴实大方。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掌握其他语种者优先录取。报名人数为20人,年龄18岁以上,70岁以下。
   4、长期在神木居住、工作、学习的人士优先;
   5、若志愿者违反相关规定,有不良行为,或根据馆内实际情况,可以随时取消志愿者服务。定期对各成员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对照综合测评给予奖励,并按要求上报优秀志愿者名单。考评不合格的志愿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6、报名者应根据自身文化结构、兴趣爱好填写报名表并选择相应的志愿者小组。
二、工作内容
   志愿者小组共划分为科研组、讲解组、服务组、翻译组等四个小组。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
    1、参与博物馆论坛、书籍出版等工作。
    2、讲解服务,负责专题展览及临时展览讲解工作。
    3、协助开展送巡展活动。包括协助运送各类巡展至学校、社区;参与现场义务讲解;将我馆举办的展览资料带到学校或社区,进行展览宣传;参与到学校、社区举办专题讲座。
    4、协助各种展览开幕、宣教活动等现场工作,参与礼仪、表演、派发礼品、维持参观秩序等工作。
    5、为观众提供简单服务工作。例如:现场咨询、进行展厅巡视、其它临时接待服务工作等。
    6、接待外宾,负责部分翻译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博物馆的志愿者必须热心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谋求物质、金钱等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2、志愿者工作时间由博物馆与本人协商决定,工作时间可在不影响整体工作的情况下变更。一年内,每月需保证两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连续三个月未能履行志愿者职责并未向我馆做出解释者,将视同自愿放弃志愿者身份。
    3、志愿者工作时必须佩带我馆统一发放的工作证。
    4、志愿者在本馆服务工作期间,必须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正大方,并有义务向社会推介展览内容。
    5、志愿者在工作期间需遵守我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防火用电安全的规定。
    6、表现消极,影响工作者,本馆将劝其退出志愿者组织;表现与志愿者工作身份不符、有损博物馆形象者,本馆将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本馆义务讲解员。
四、志愿者权益:
    1、免费使用博物馆部分业务书籍及学习资料。
    2、本馆举办的讲座及其它教育活动享有优先参与权。
    3、对改进博物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接受志愿者服务教育培训的权利。
五、志愿者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长期招募
    2、填写报名表,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2张1寸照片。

填写完报名表请发到博物馆邮箱,或者送至博物馆宣教部。

3、面试考核内容 
    综合知识测试
    才艺展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进行歌唱、舞蹈、表演或其它语言方面特长展示,时间为2-3分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经考核后,我馆将组织培训后正式上岗。
    联系地点:陕西省神木市博物馆(麟州街六小北侧)

联系电话:0912—8515763
    邮   箱:smsbwgxjb@126.com